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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聽朋友說到她朋友的事,讓我很驚訝。 

  她朋友三十幾歲,喪偶數年。

  先生走時,兩個孩子還只是幼兒。

  惟一值得慶幸的是,亡夫留下可觀的遺產,讓她和孩子至少生活無虞。

 

  雖然沒有經濟上的困難,但是女人總還是需要男人的呵護吧?  

  這位可憐的寡婦(而且聽說還長得貌美如花喔),竟然被她的公婆家及娘家的長輩限制不可以交男朋友、不可以改嫁。

  雙方的長輩都一致認定要等到她小孩成年為止。

  理由是要她專心照顧小孩,不可以分心談戀愛。萬一戀愛談得很順論及婚嫁,那孩子怎麼辦?

 

 

  「那是要她等多久呢?」我問朋友。

  朋友掐指一算,「嗯,差不多要等到她55歲左右。」

  「55歲?有沒有高矬啊?到那時候誰要和她交往啊?搞不好都當阿嬤了。」

  「對呀,很誇張吧?」

  「那不是要叫她守寡的意思了嗎?」

  「對呀,沒有先生已經夠可憐了,竟然還要守寡。她長得如花似玉的,追她的男人一大籮筐,像蒼蠅一樣趕都趕不完。偏偏被長輩盯得死死的,還叫小孩要幫忙盯,不可以偷偷跑出去和男人約會,真是沒天理!」

 

  「那這種生活,她過得開心嗎?」

  「妳想會開心到哪裡去?才三十幾就守寡,這種生活,不管小孩再乖再聽話,不管家財多豐厚,午夜夢廻時,孤枕難眠,光是想到亡夫已不在身邊,那種空虛寂寞,唉!」

  「她為什麼不反抗呢?偷偷去約會就好了嘛,又沒犯法,怕什麼!」

  「喂喂喂,人家可不像妳。她是大家閨秀,謹守夫家教誨,當然要守住貞節。」

 

......

 

  「那她真的要等到55喔?」

  「應該是吧。有個條件很好的男人說要等她,等到她孩子長大。」

  「那這十幾年,他們是要怎樣過生活?要怎樣忍受思念對方的煎熬?」

  「是妳才會覺得『煎熬』吧?人家也許就是純純的愛而已。」

  「是喔?怎麼別人都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只有我是有七情六欲的凡人就對了。」

 

  ※※※

 

  大家是不是和我一樣覺得「守寡」或貞節牌坊這種迂腐的思想早已不存在這個社會裡了呢?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啊!

  但沒想到不但有人這麼想,還要求寡婦不可以交男友、不可以改嫁。而且她還乖乖聽話咧。

 

  我覺得她家的長輩對她實在太殘忍、太不人道了。

  也許有人會說,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可以帶來樂趣,不一定要有愛情,但是...

 

  誰有權力剝奪別人去愛或者享受被愛的權利呢?

 

  就像選舉權或被選舉權一樣,除非被褫奪公權,誰都有權利去愛與被愛呀!

 

  古聖先賢說,食色性也,可見男女之愛是和吃東西一樣重要的事。

        如果有人要求你禁食十五年,你做得到嗎? 

  怎麼可以限制人家這種事呢?怎麼可以怎麼可以?(跺腳) 

 

  雖然這件事和我無關,但是,總覺得實在太誇張了,沒想到竟然有人真的要等到當阿嬤才能交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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