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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上帝後看開了,那些會讓你哭哭啼啼的男人,不是上帝給的,上帝給的是讓你安定踏實,雙方都會進步成長的。」---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報導裡的文字,標題是「楊林44歲  脖子當臉保養」(http://news.msn.com.tw/news1252293.aspx),我覺得上面那段話講得實在太好了,應該用來當標題才對啊(但顯然編輯眼中的讀者們,對「脖子當臉保養」比較注意,所以才用保養脖子來當這篇報導的賣點)。

  成熟美麗的楊林,到這樣的年紀,知道怎樣的男人才適合自己,真的好有智慧。
  如果男朋友會增加自己的負擔──不管是感情上或經濟上、生活上的負擔,我覺得寧可單身,也不要委曲自己。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要讓生活更美好才對,而不是交了男朋友後,反而讓自己哭哭啼啼或唉聲歎氣。

  這讓我想到琳達小姐維持一年左右的戀情。

※※※

  男女之間啊,感情好的時候,連對方放的屁都覺得是香的。

  剛開始時,他們甜蜜得不得了,那男的每天下廚煮琳達愛吃的東西給她吃,她要去哪都專車接送;琳達小姐對他的好也不遑多讓,每天幫他洗澡刷背,不時的甜言蜜語細心問候,兩人好不恩愛歡愉,讓我這種單身曠女羨慕不已。

  但好景不常,再甜蜜的戲碼也有ending的一天,不知從何時開始,那男人疑似劈腿,還拿她的錢去用都不還她。琳達小姐雖然很氣,但念在曾經熱情如火,就容忍原諒了他幾次。這樣歹戲拖棚了一陣子之後,前不久他們終於 終於 終於 分手了。(怎麼覺得我好像有一點幸災樂禍的樣子?)

  因為那男人竟然趁著琳達小姐不在家時,偷拿她的項鍊戒指手錶去變賣花用,還辯稱有小偷進來過。

  單純的琳達小姐本來還相信他,但有一次她在他的袋子裡發現一只她之前被偷走的戒指,才算認清他的真面目───真正的小偷就係他!不但偷錢偷首飾還偷感情,真是可惡至極。

※※※

  所以啦,如果兩人在一起已經變成痛苦的折磨或恐怖的惡夢,那就要快快分手,千萬不要為爛人悲傷流淚;而從正面想的話,那就是希望天底下的有情人都能找到讓雙方都安定踏實又能進步成長的另一伴囉!(雖然這對我來說難度頗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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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