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是記者,但寫新聞稿是我的工作項目之一。
雖然不用天天寫,但每隔一陣子就要寫個一兩則。新聞稿寫好後,主管有時會稍微修改,但用字遣詞大部分還是保留自己的語氣。(其實也說不上是自己的語氣,因為是以公司名義發的稿,毫無個人色彩可言。)
 
稿子發出去後,大部分都會見報,同時也會登在公司的網頁。
但奇怪的是,登在報紙上的一樣是來自於自己鍵盤敲出的文字,但見報後,我常常連一絲絲看的意願都沒有;除非是為了核對報導的內容正確與否。不像自己投稿的東東,總是迫不及待翻閱報紙...。
所以,「工作上的寫出來的文字」和「寫自己想說的東西」,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這兩者的差異在哪裡?
前者是沒有感情的,後者是有的。
前者是論說文,後者是抒情文。
前者為什麼經常被刊登?───因為是以公司為名發的稿。
後者為什麼被退的多?───因為我是沒沒無名的小人物;寫的是無關緊要的生活瑣事。
 
到底是工作重要還是寫自己的東西重要呢?
我應該把未來的人生用在工作還是寫自己的東西呢?
如果兩者兼具當然是最好的,但沒有工作的話,要喝西北風過活嗎?到時候鐵定要餓到連敲鍵盤的力氣都沒有了;想必也沒錢付給電信公司,到時候連寬頻上網都沒辦法,還做什麼部落格!
唉!唉!唉!想到這裡,炎炎夏日也不免嚇出一身冷汗。
 忽然想到電視冠軍」,我還蠻喜歡看這個節目的。每次比賽結束,冠軍出爐後,主持人常會問冠軍得主:「對你來說,人生是什麼呢?」
「人生就是做出吃了會感到幸福的蛋糕!」或者「人生就是佈置一個住在裡面會很快樂的房間」大概就是諸如此類的話...

「對妳來說,人生是什麼呢?」
「就是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在紙上。」如果有人問我,我會毫不猶豫的這麼說。
只不過,我希望見報的是「我想寫的」,而不是工作上必需寫的」。
但既然這樣,為什麼我還把時間都花在工作上呢?
唉,也許是因為一直都「還沒得到」我想要的生活,反而覺得:「我的人生仍然有夢想等著我去實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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