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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我面試的應徵者中,有幾位的前一個工作是開餐廳當老闆。

我看他們的履歷,出社會時分別在公司上班幾年,然後辭職、開餐廳當老闆。

經營一年或兩年後收起來。

待業幾個月後重新出來應徵上班族。

 

看到這樣的應徵者,我都會問他們為什麼生意不做了?為什麼要再來當領薪水的上班族?

這兩位都分別說因為生意不好,本錢賠光了、沒賺到錢還負債等等,他們的意思差不多是這樣:

「雖然上班領的薪水不多,但至少是實領的。」

「作生意的營業額付掉店租、水電費、食材成本和員工薪水,常常都是負的,撐一年就沒本錢可以賠了。倒不如認賠頂出去。」

「沒賺錢也就算了,又和股東意見不合,吵來吵去,乾脆股份賣給對方,自己退出算了。」

有些上班族偶爾會覺得受不了老闆、同事、客戶等等,心裡都會有個夢想----

等存夠一筆錢就要開店自己當老闆,比如手搖杯、咖啡館、小火鍋之類的。

有夢最美,但現實真的那麼好嗎?

看到這幾位應徵者的例子,我發現作吃的當老闆並沒有想像中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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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有位朋友想跟我借錢,說要開早餐店,資金還差一點。

借錢作生意這種事,一旦借出去,我心裡有底,是幾乎拿不回來的。

但是,拿不回來就算了,她如果真的開成早餐店,我有百分之兩百的把握她會失敗而且最後負債累累無法收拾

借錢給她是害她不是幫她。

為什麼呢?

因為她啊,是嚴重的公主病患者,從小到大父母沒叫她做過家事。

長大後自己住外面,三餐外食就算了,連開水也不自己燒,每天都喝瓶裝水。

不會煎蛋、不會作三明治、不會煮咖啡奶茶。

住的地方沒廚房,所以也從不下廚、沒在洗碗盤。

 

這種罹患公主病的輕熟女,只因為受不了老闆同事就負氣辭職說要開早餐店,她經營得起來嗎?

我建議她先到早餐店打工三個月,學會煎蛋、作三明治、煮咖啡奶茶後,如果忍受得了油煙、有辦法清晨五點起床……,到時候我再借錢給她。

她聽了當然不高興,換作是我也會在心裡大罵,啍,不借就不借,還開什麼條件!

她回說,她是不會作三明治沒錯,但可以請員工做啊!她是出資當老闆。

但是,如果她自己完全不會,有辦法監督員工把事情做好嗎?

 

而且啊,據我所知,她是月光族,完全不理財、不記帳。

我問她開店後會記帳嗎?

她說不用記,每天都收現金進來哪有什麼好記的?

真的令人不敢置信這樣也敢開店。

反正後來我沒借錢,她也沒開成。據說她親朋好友都沒人想借她。

 

半年後,她又找了家公司,認分當上班族。

這對她是好事,我真心這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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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和內文完全無關,是我去年在巴黎拍的美味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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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