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辦好離婚手續隔幾天,我第一件做的就是────
訂購一台小冰箱、把家裡的大冰箱送人,然後再請電器行送新的小冰箱來。
我一天都不想忍受那台大冰箱。
那台是前婆婆選的,她說家裡一定要有很大很大的冰箱,才可以堆很多吃的喝的。
但我覺得它體積大又浪費電,而且裡面裝滿了用不到的食材,看了很阿雜。
我把舊冰箱裡過期或快過期的食物丟光光,從此以後我家小冰箱的冷藏室只有鮮奶、蛋、調味料(咖哩塊、味噌、沙茶醬)、麵條、米、麵包、水果等等的;
冷凍庫幾乎都放打包要丟的廚餘(因為那時候我一周丟一次垃圾,果皮、蛋殼、廚餘都冷凍起來)。
我家離菜市場、水果店、麵包店步行約三分鐘,想買菜買水果都很方便,而且每天下班或接小孩時都會經過這些店,沒有囤積食物的必要。
換小冰箱後,除了省電,廚房也空出一些空間來,很清爽。
來我家的親戚朋友第一次看到這麼小的家用冰箱都很驚訝,問我怎麼夠用?食物要放哪裡?
「我沒有要放什麼啊!這樣已經綽綽有餘了。」我說。
「如果有圓的大蛋糕怎麼辦?」甲說。
「你們家常常有那種大蛋糕嗎?我家很少有。就算有,買來唱完生日快樂就會切來吃了啊!幹嘛放冰箱?」
「如果團購或一次買很多東西怎麼辦?」乙說。
「所以就不要團購也不要一次買很多東西啊,買剛剛好就好。」我說。
「妳一定會換大冰箱的,到時候就會後悔,我保證。」丙說。
結果呢,到現在十幾年了,即使又搬了兩次家,我仍然鍾愛小冰箱。
偶爾到朋友家看到大冰箱塞滿東西都讓我歎為觀止!
他們怎麼知道冰箱深處有什麼?都沒過期嗎?還可以吃嗎?
換作是我可能會很焦慮(是我有病嗎?)
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電費保存不會吃的東西呢?
而且,如果冰箱很大,就會不知不覺買很多,反正放在冰箱裡沒差是吧?
對我來說,小冰箱除了省電省空間,還可以克制購買慾。
有人揪我團購大批食物時,我都會說NO ,「因為冰箱放不下」。
比如買水果只想買一斤(35元),看到三斤一百會稍微心動一下下,但『因為冰箱放不下』,通常還是只買一斤,當下現省65元。
就算真的買三斤好了,通常吃不到兩斤其他就都壞了,不是更不划算?
倒不如一次買一斤,這樣兩三天都可以吃到新鮮的。
自從邁入中年,更加要用『減法原則』來面對身邊的物品,能不買就不買。
我寧願把錢花在其他的服務上,比如───
腳底按摩、spa、旅遊、美食、電影等等的,是不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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