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康餅.JPG  

 上次聊到快走和慢步的差別不到三分鐘,今天想來聊聊開車速度的事。(舒服的坐在餐桌旁,先喝口熱檸檬茶,潤潤喉,暖暖身~)

 

大家是不是覺得車速快的話,就會提早很多抵達目的地呢?

 

在高速公路開車時,前車速度比自己慢時,有些開車的人就會切換車道超車。

如果切換是偶一為之那還好,但我曾經坐過一輛車,他無所不用其極的在換車道超車,一下子切左邊一下子切右邊,只要前面的車速比他慢一滴滴,他就絕不忍耐,立馬鑽進車縫切出切入,頻率高到我覺得好像在坐雲霄飛車暈到快吐了。

 

我跟他說並不趕時間,拜託他不要再超車了好不好?他說:

「既然高速公路速限是一百,為什麼我只能開到時速八十?就是有那些烏龜車開那麼慢高速公路才會塞車!哼!」 

聽到這樣的回答我只能在心裡不停的禱告呼求主名,幸好有平安降落地面。因為感覺像在坐雲霄飛車。 >_<

 

車速快就會提早很多抵達目的地嗎?

如果是,超車也許有必要性;但如果沒有快很多,有必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危險來搶那幾分鐘嗎?(除非開的是救護車啦!)

 

所以我就想到小時候的數學應用題:

 

問:甲地到乙地距離30公里,小明開車時速100公里、小美開車時速80公里,兩人同時從甲地出發,小明比小美提早幾分鐘到達乙地? 

答:先來複習一下公式:

速度=距離 ÷時間  例時速80 = 80公里 ÷ 1小時

時間=距離 ÷速度  例: 1小時 = 80公里 ÷ 時速80

 

小明所花的時間 30公里 ÷ 時速100= 18分鐘

小美所花的時間 30公里 ÷ 時速80 = 22.5分鐘

22.5-18= 4.5分鐘

 

答:4.5分鐘。

 

以實際的例子來看,如果台北到桃園是30公里,在高速公路車流輛稍多、平均時速80的情況下,小明為了讓時速保持在100公里,他勢必要不停的超車換車道切過來切過去,他自己不要命也就算了,還造成其他開車人的危險。

 

而小美,她跟隨車流速度維持在時速80公里,不用換車道不用切來切去,安穩的開,也只不過比小明慢四分多鐘而已。並沒有差很多啊!一般人隨便滑一下手機四分鐘咻一下就沒了,在路上搶那四分多鐘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即使是路途長達30公里,時速80100的差別也不過四分半鐘;

更何況在市區,常常只有三或五公里的路程,時速40 60 其實也沒太大的差別。

要再算一下看看嗎?

3公里÷40=4.5分鐘

3公里÷60=3分鐘

4.5-3=1.5分鐘

 

答案是:只差1.5分鐘而已

 

希望大家看在沒差幾分鐘的面子上,請儘量平靜安穩的開車吧!

 

(我覺得上述那位先生很適合當救護車司機)。

 

照片是我今天用麵包機做的司康餅,好香好好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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