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幸福

  有一個廣告詞是 Keep walking,雖然從沒買過那個商品,但我常把這個字放在心裡,只要 keep walking,應該就有可能到達我想要去的地方。

 

  但這次,這個我想要到達的『地方』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精神象徵(我才沒那麼偉大咧),只是我家而已。

 

  前幾天有一晚下班時,我從公司 走 路 回家,沒有坐捷運也沒有搭公車,整整走了一小時又十分。

  本來以為走一半就會放棄改搭公車,但是我竟然真的一路走回家。對於自己能克服懶惰症,實在太高興了。

 

  之所以要做這件事,主要原因就是我的體重和體脂肪又直線上升了(因為沒人會對中年婦女的體重有興趣,我就不用明講到底是多少了)。上升也就罷了,偏偏最近,從過年前開始天氣一直都冷颼颼,正是懶惰症好發的季節,提不起勁去運動,不管是有氧舞蹈或瑜珈都停了好久,游泳更不用說了,那麼冷,我才不要去游咧!

 

  最近只要看到體脂計的數字,心情就整個惡劣了起來。搞什麼啊?每天都在遞增,我又沒多吃什麼(自欺欺人+自我感覺太良好)。

 

  本來是想:再去運動中心跳有氧好了。但是一堂課五十分鐘就要兩百塊,並不便宜;而且又是關在密閉的房間裡跳啊跳,我的膝關節可能快要不能承受這種運動了;加上往返運動中心的時間,等於運動一次要兩個小時還要花兩百塊錢,嘖嘖嘖,怎麼想都提不起勁。所以我就決定用免費又省時的方式增加自己的運動量。

 

  這陣子我心裡想著:以後下班時只要沒下雨、不趕時間,我就要用走的回家。

  擇日不如撞日,那天下班正是良辰吉時,我換下高跟鞋、穿上準備已久的球鞋,就來走吧。

 

  本來以為要走一個半小時,沒想到比預定的快;回到家時,除了有點喘,腳也沒有特別酸。既然走路上下班不是太難,那就可以常做了。

 

  我發覺完成這件事的開心度,和統一發票中200元的感覺差不多,那就是──既不會因為這兩百元變成富翁,也不會因為少這兩百而餓肚子;對別人更是毫無影響(沒有人會因為中兩百元就請客的,如果兩百萬可能就會);雖然這件小事對自己或對別人都沒影響,但就還是會有一點點,小小的開心。

 

  希望能持之以恆的走下去(側身握拳)(←但前提是懶隋症不要再復發才行)

 

 

 

 

◎上面的照片是在候硐火車站拍的,好可愛的貓咪,而且還是開往幸福耶,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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